据报道,中国消费者协会(中消协)于5月9日公布了第一季度的投诉热点报告。报告指出,随着宠物消费者群体的持续扩大,宠物经济在近几年内实现了显著增长。然而,这种增长也带来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不良商家通过欺诈和误导的营销手段来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此次报告详细列出了几种常见的欺诈行为,首先是一些商家以领养为幌子,实则进行捆绑销售。他们打着公益的旗号吸引消费者领养宠物,但随后却要求消费者支付高额的捆绑消费费用或违约金。还有的一些商家在网购宠物时,将交易的不同环节分散在多个平台上进行,以规避平台管理。例如,在社交媒体上展示宠物后通过通讯软件沟通,最后使用支付平台完成付款。此外,还存在消费者收到的宠物往往与商家宣传的不符,存在货不对板的情况等。
消费者易女士就是一个受害者,易女士称她于1月7日在一家宠物店领养宠物,但在领养过程中业务员未明确告知合同内容,而是诱导她进行消费。事后,易女士发现合同中存在多项霸王条款和不合理要求。例如,虽然宣传是免费领养,但合同中却要求她每月支付600元,为期24个月总计高达14400元的巨款。且合同中对违约费用未明确说明,但要求消费者在退款时支付5000元以上的高额违约金。更过分的是,合同还规定消费者只能在商家指定的平台购买宠物用品,并要求在宠物死亡后继续履行合同,而商家在领养时也并未提供宠物的健康证明,无疑是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对此,中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通过网络渠道购买宠物时,应尽量选择在同一平台内完成全部交易流程的商家,并要求商家提供宠物的品种和健康状况证明。同时,消费者应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避免被商家的不公平、不合理条款所束缚。如遇到“免费领养”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向商家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或行政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