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在2023年9月10日这一天,张某某出于喜爱在网络平台上从被告处购买了一只价值8000元的“雌性白色德文卷毛猫”。双方明确约定了宠物的性别为雌性,并且对于宠物的健康状况、发货时附带的视频、疫苗证明以及购猫合同等事项也达成了共识。
然而,当月15日在张某某收到宠物猫时,却发现了一个令人惊讶的事实:被告不仅未按约定提供发货视频、购猫合同以及检疫合格证明,而且宠物猫的性别竟然为雄性,与之前的约定完全不符。
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问题,张某某尝试与被告沟通,希望进行退货处理。但遗憾的是,被告自此便失去了联系,没有给予任何回应。更糟糕的是,这只宠物猫在短短不到五天的时间里便出现了猫藓、猫瘟和炎症的症状,张某某不得不为其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
鉴于被告的种种行为,张某某决定以欺诈为由将对方告上法庭。在起诉书中,他要求法院解除双方的购猫合同并要求被告退还购猫款项、支付三倍于购猫款的惩罚性赔偿金,以及相关的治疗费用。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作为活体宠物的经营者,被告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秉持诚信经营的原则。但在此案中,被告不仅未按照约定交付雌性宠物猫,而且还未提供必要的检疫合格证明等,这些行为就已经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法院最终判决被告需赔偿张某某三倍于购猫款的金额,即24000元作为惩罚性赔偿金。同时,由于被告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法院支持张某某解除合同、退还宠物猫以及要求被告返还货款的诉求。而对于张某某为救治宠物猫所支付的医疗费用,法院也认定其为合理支出,并判决被告应予以支付。
此案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购活体宠物时应格外谨慎。购买宠物时要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进行交易,确保商家的经营资质和信誉度。而在交易过程中更要保存好各类交易证据,如支付凭证、物流信息、票据以及聊天记录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