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伤了人 诉前来解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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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通城县人民法院沙堆法庭成功化解一件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让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为此,金某要求皮某赔偿损失10000元。事故发生后,四庄乡综治办主任几次调解未果,电话咨询沙堆法庭庭长黄红元该案该如何处理。黄法官迅速理清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告知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