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宠物死了 买卖双方谁担责?

作者:爱宠网 阅读:6
今年6月份,袁女士通过网络平台订购了一只矮脚猫,并以微信的形式与卖家约定价款6500元。当日,袁女士支付定金1500元。之后,袁女士支付尾款5000元、运费750元、中介费288元,共计6038元。卖家将涉案猫咪以空运形式从广州托运至天津机场。因猫咪死亡且就医产生医疗费1023元,袁女士向东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卖家给付其合同款7538元及同期银行利息至实际还清日止,给付其损害赔偿金1023元,共计8561元。买家购买宠物后,在合理期间宠物确诊严重疾病,应根据卖家检验检疫义务完成情况分配举证责任。发生纠纷时,买家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